《婦人大全良方》

宋 陳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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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女爲男法第八

論曰∶陽施隂化,所以有娠。遇三隂所會,多生女子。但懷娠三月,名曰始胎。血脈不流,象形而變。是時男女未定,故令於未滿三月間服葯方術,轉令生男也。其法以斧置妊婦牀下,系刃曏下,勿令人知。恐不信者,令待雞抱卵時,根據此置窠下,一窠盡出雄雞。此雖未試,亦不可不知。凡受胎三月,遂物變化。故古人立胎教,能令子生良善、長壽、忠傚、仁義、聰明、無疾,蓋須十月之內常見好景象。毋近邪僻,真良教也。如有觸忤傷胎,治各有法。又自初覺有娠,取弓弩弦縛婦人腰下,滿百日去之,紫宮玉女秘法也。妊娠三月以前,取雄雞尾尖上長毛三莖,潛安婦人臥蓆下,勿令知之,騐。又取夫發及手、足甲,潛安臥蓆下,勿令知之。又妊娠才滿三月,要男者,以雄黃半兩衣中帶之;要女者,以雌黃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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