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熱逢源》

清 柳寶詒

論伏邪外發須辨六經形証

傷寒緒論曰∶初發病時,頭項痛,腰脊強,惡寒,足太陽也;發熱麪赤、惡風,手太陽也∶目疼、鼻乾、不得臥,足陽明也∶蒸熱而渴,手陽明也;胸脇滿痛、口苦,足少陽也∶耳聾,及病寒熱往來,手少陽也;腹滿、自利而吐,足太隂也;口乾、津不到咽,手太隂也;脈沉細、口燥渴,足少隂也;舌乾、不得臥,手太隂也;耳聾、囊縮、不知人事,足厥隂也;煩滿、厥逆,手厥隂也。毉略曰∶太陽之脈上連風府,循腰脊,故頭項痛,腰脊強;陽明之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少陽之脈,循脇,絡於耳,故胸脇痛而耳聾;太隂脈佈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少隂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厥隂脈循隂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凡外感病,無論暴感伏氣,或由外而入內,則由三陽而傳入三隂∶或由內而達外,則由三隂而外出三陽。六經各有見証,即各有界限可憑。治病者指其見証,即可知其病之淺深。問其前見何証,今見何証,即可知病之傳變。傷寒如此,溫病何獨不熱。素問熱病論、仲景傷寒論均以此立法,聖人複起,莫此易也。近賢葉氏,始有傷寒分六經,溫病分三焦之論,謂出河間。其實溫熱病之法,至河間始詳;至溫病分三焦之論,河間竝無此說,其書具在,可複按也。厥後吳鞠通著溫病條辨,遂專主三焦,廢六經而不論。殊不知人身經絡,有內外淺深之別,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其上焦篇提綱雲∶凡溫病者,始於上焦,在手太隂。試觀溫邪初發者,其果悉見上焦肺經之見証乎,即或見上焦之証,其果中下焦能絲毫無病乎?鞠通苟虛心診眡,應亦自知其說之不可通矣。況傷寒溫熱,爲病不同,而六經之見証則同;用葯不同,而六經之立法則同。治溫病者,烏可捨六經而不講者哉。

附錄毉悟

表証

∶發熱、惡寒,身痛,四肢拘急、喘。

太陽經証

∶頭痛、項脊強、脈浮、脈伏。

陽明經証

∶目痛、鼻乾、脣焦、漱水不欲咽、尺寸俱長。

少陽經証

∶耳聾、胸滿、脇痛、目眩、口苦、苔滑、脈弦。

半表裡証

∶嘔吐、寒熱往來、頭汗、盜汗。

太隂經証

∶腹微滿、脈沉實、自利。

少隂經証

∶口燥咽乾而渴、咽痛、下利清水、目不明。

厥隂經証

∶少腹滿、囊縮、舌卷、厥逆、消渴。

太陽腑証

∶口渴、溺赤。

陽明腑証

∶潮熱、譫語、狂亂、不得眠、自汗、手足汗、便閉。

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