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絡考》

明 張三錫

脾主肉。經曰∶脾主肉,在躰爲肉,在髒爲脾。又曰∶邪在脾胃,則肌肉痛是也。肉之小爲會爲谿(謂肉少処也),肉之大會爲穀(即多肉処也),分肉之間、谿穀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溼傷肉,甘傷肉。又曰∶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久坐傷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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