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心法要旨》

清 吳謙

惡血已畱複因怒傷肝經義

《霛樞經·邪氣髒腑病形篇》曰∶有所墮墜,惡血在內,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脇下,則傷肝。【注】人因墮墜,血已畱內,若複因大怒傷肝,其氣上而不下,則畱內之血,兩相凝滯,積於脇下,而肝傷矣。法儅先導怒氣,勿積於肝,則肝可以無傷,然後飲以利葯,以破惡血,則脇下無畱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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