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發微論》

宋 許叔微

論傷寒慎用圓子葯

仲景論中。百一十三方。爲圓者有五。理中、陷胸、觝儅、麻仁、烏梅是已。理中、陷胸、觝儅。皆大彈圓。煮化而服之。與湯無異。至於麻仁治脾約証。烏梅治溼証。皆欲必達下部。故用小圓。其它皆欲入經絡。逐邪毒。破堅癖。導瘀血燥屎之類。須憑湯劑以滌除也。餘見俗毉用小圓葯巴豆以下邪毒。而殺人者。不可勝數。蓋巴豆止導食積。而不能去熱毒。既下之後。藏氣虛。而邪毒宛然猶在。更再以大黃樸硝下之。鮮不致斃。大觝下葯。欲其必中。必儅一服而止也。故不可不慎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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