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秘傳》

清 金冶田;雷少逸

人神在曰不宜灸單

初一(在足大指)初二(在外踝)初三(在股內)初四(在腰)初五(在口)初六(在手)初七(在內踝)初八(在腕)初九(在尻)初十(在腰背)十一(在鼻梁)十二(在發際)十三(在牙齒)十四(在胃脘)十五(在遍身)十六(在胸)十七(在氣沖)十八(在股內)十九(在足)二十(在內踝)二十一(在手小指)二十二(在外踝)二十三(在肝及足)二十四(在手陽明)二十五(在足陽明)二十六(在胸)二十七(在膝)二十八(在隂)二十九(在膝脛)三十(在足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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