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資生經》

宋 王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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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炷大小

千金雲、黃帝曰、灸不三分。是謂徒冤。炷務大也。小弱迺小作之。(又雲。小兒七日以上。周年以還。不過七壯。炷如雀糞。)明堂下經雲、凡灸欲艾炷根下廣三分。若不三分。即火氣不能遠達。病未能瘉。則是艾炷欲其大。惟頭與四肢欲小爾。至明堂上經迺雲、艾炷根據小竹箸頭作。其病脈粗細狀如細線。但令儅脈灸之。雀糞大炷。亦能瘉疾。又有一途。如腹內疝瘕癖塊伏梁氣等。惟須大艾炷。故短劇曰、腹背爛燒。四肢則但去風邪而已。如巨闕鳩尾、雖是胸腹穴。灸之不過四七炷。衹根據竹箸頭大。但令正儅脈灸之。艾炷若大。複灸多。其人永無心力。如頭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臂腳灸多。令人血脈枯渴。四肢細而無力。既失精神。又加於細。即令人短壽。(見承漿穴。)此論甚儅。故備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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