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heart failure[WS/T 462—2015 冠狀動脈疾病和心力衰竭時心臟標誌物檢測與臨牀應用]
3 概述
心力衰竭(heart failure)是各種心臟病發展到嚴重階段所表現出的臨牀綜合徵[1]。指心肌收縮功能明顯減退,使心排血量降低,伴有左心室舒張末壓增高,臨牀上引起肺淤血和周圍循環灌注不足的表現,以及兩者不同程度的合併存在[2]。可分爲急性和慢性心力衰竭,或分爲收縮性(LVEF<40%)和舒張性心力衰竭。
5 心力衰竭的診斷
5.1 症狀
5.2 體徵
心動過速、心界擴大、第三心音、心臟雜音、肺部噦音、胸腔積液、頸靜脈壓力增高、外周水腫、肝臟腫大。
5.3 輔助檢查
(1)超聲心動圖:心房、心室擴大,左室射血分數降低(LVEF<40%)。
(2)血漿腦鈉素(BNP)水平升高。
6 心力衰竭的治療
6.1 治療原則
去除誘因,糾正病因,適當限鹽限水,急性期(失代償症狀期)住院治療,慢性期長期藥物治療。
6.2 藥物選擇
6.2.1 利尿劑
有水腫或肺部溼性囉音時均應給予利尿劑。一般從小劑量開始,療效不明顯時逐漸增加劑量。
氫氯噻嗪,25~50mg,一日1~2次。
呋塞米,20~80mg,一日1~2次。
6.2.2 硝酸酯類
病情穩定後可以改爲口服硝酸異山梨酯,一日10~60mg,分2~3次口服。
6.2.3 洋地黃類
有症狀患者可以口服地高辛,0.125~0.25mg,一日1次。
6.2.4 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
所有慢性收縮性心力衰竭患者均應長期使用ACEI,除非有禁忌證或不能耐受時(例如嚴重咳嗽)。必須從小劑量開始,如血壓、血鉀和腎功能等能耐受則每隔3~7天劑量加倍,直至達到目標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
卡託普利起始劑量6.25mg,一日3次,目標劑量25~50mg,一日3次。
依那普利起始劑量2.5mg,一日1次,目標劑量10mg,一日2次。
6.2.5 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RB)
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RB)用於左室射血分數(LVEF)≤40%,且因咳嗽不能耐受ACEI的心衰患者,或LVEF)≤40%、已應用ACEI和β受體阻斷藥心衰症狀仍持續,且不能耐受螺內酯的患者。
可用纈沙坦初始劑量每天40mg,逐漸加量,目標劑量160mg,一日1~2次。
6.2.6 β受體阻斷藥
β受體阻斷藥適應於所有慢性穩定性收縮性心力衰竭,且無顯著體液瀦留的心力衰竭患者,只要沒有禁忌證(支氣管哮喘、嚴重心動過緩以及Ⅱ度以上的房室傳導阻滯),且血壓、心率等能夠耐受就應當長期使用。必須從極小劑量開始,每2~4周劑量加倍,直至目標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後長期維持。
可用美託洛爾起始劑量一日5mg,逐步遞增至一日10mg、15mg、30mg、50mg、75mg、100mg、150mg,分2次服用;
或比索洛爾初始劑量每天1.25mg,一天1次,劑量緩慢遞增,最大劑量每天10mg。
6.2.7 螺內酯
螺內酯適用於中重度心衰、NYHAⅢ、Ⅳ級患者,或心肌梗死後心衰、 LVEF<40%的患者。
螺內酯,10~20mg,一日1次。
6.2.8 胺碘酮
嚴重心律失常可用胺碘酮,通常口服劑量0.2g,一日3次,7天后改爲一日2次,7天后改爲一日1次或兩日1次維持。
6.3 注意事項
1.治療心力衰竭不僅要緩解症狀,更重要的是降低死亡率和再住院率,改善長期預後。因此,應當堅持長期使用足夠劑量的ACE抑制劑和β受體阻斷藥,除非患者不能耐受。但是β受體阻斷藥具有明顯負性肌力作用,不能用於嚴重的急性心衰或難治性心衰需靜脈給藥者。
2.開始治療後數日應檢測血鉀和肌酐,病情穩定後可延長監測時間至數週或數月一次。
6.4 轉診
(1)在使用上述藥物有困難(包括調整藥物劑量,出現藥物不良反應,治療過程中症狀、體徵發生異常)可轉三級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
(2)需要採用上述藥物治療,但在本診室無法實施治療措施時,可轉三級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
上述藥物治療仍有明顯心力衰竭症狀,或症狀加重以及出現嚴重心律失常等併發疾病時需轉院。需要進行進一步對心功能或合併感染程度判斷時轉三級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