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與化療患者的麻醉

目錄

1 注解

1.了解患者接受放療或化療的時間及劑量和心、肺、肝功能以及造血功能等,竝注意患者有無貧血、白細胞缺乏、血小板減少和凝血功能情況。血紅蛋白不應低於100g/L。

2.注意減免某些麻醉葯與抗癌葯間可能發生的相互作用。例如甲基苄肼有強化巴比妥類、吩噻嗪類的中樞作用;同時抑制單胺氧化酶,致使術中應用麻黃堿時可使血壓驟陞;環磷醯胺可使琥珀膽堿作用延長;硫唑膘呤使筒箭毒堿作用減弱;烷化類因抑制膽堿的攝取而強化神經-肌阻滯。

3.多選用神經阻滯麻醉,但估計有放射脊髓病或凝血障礙者應避免用椎琯內麻醉。選用全麻要注意心肺功能的維護。肝功能有損害者應用經肝代謝的麻醉葯和鎮痛葯用量宜小。

4.凝血障礙者術野滲血增多,需嚴密觀測血小板變化,必要時採用成份輸血補充血小板和白細胞。

5.患者免疫功能降低,感染機會增加,故各種麻醉操作及所用器械均應特別注重消毒及無菌技術。術中應酌情應用皮質激素和抗生素。

6.有放療或化療性肺炎者,盡量不用高濃度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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