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注解
文身是在身體上刺字、刺花的古代習俗[1]。見《谷梁傳》哀公十三年:“吳,狄夷之國,祝發文身。”人們以于身體一定部位之皮膚,用墨或其他色繪圖寫字,乘墨跡未開,即以針刺其上,墨汁即從針刺之孔波及膚下。愈后,洗去皮表之墨跡,所繪圖形字跡即呈現于皮下,永不消失。稱之為文身。
文身是在身體上刺字、刺花的古代習俗[1]。見《谷梁傳》哀公十三年:“吳,狄夷之國,祝發文身。”人們以于身體一定部位之皮膚,用墨或其他色繪圖寫字,乘墨跡未開,即以針刺其上,墨汁即從針刺之孔波及膚下。愈后,洗去皮表之墨跡,所繪圖形字跡即呈現于皮下,永不消失。稱之為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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