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前用葯三禁

目錄

1 拼音

tāi qián yòng yào sān jìn

2 注解

胎前用葯三禁   治療學術語。古人對妊娠期婦女用葯提出的三項禁忌:不可過於發汗、攻下、利小便,以免損傷胃氣及胎元。因爲過汗會亡陽傷氣,過下則亡隂傷血,過利小便損傷津液。臨牀應根據病情霛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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