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術名稱
2 橈骨下端骨折外固定的別名
橈骨遠端骨折外固定
3 分類
骨科/骨折外固定
4 ICD編碼
78.1302
5 概述
橈骨遠端骨折為最常見的骨折之一,它包括科雷骨折(Colle′s fracture)、史密斯骨折(Smith′s fracture)和巴通骨折(Barton′s fracture),但后兩種骨折為少見的損傷(圖3.3.5-1)。
科雷骨折的特點是遠端骨折塊向背側和橈側移位并旋后,橈骨短縮,遠端骨折塊背側骨質嵌入或粉碎骨折,骨折處向掌側成角而呈典型餐叉畸形。骨折可波及下尺橈關節、橈腕關節或合并尺骨遠端骨折,治療要力求恢復其原有的正常解剖關系,否則將不可避免地發生握力減退,前臂旋轉和腕關節活動受限,疼痛和創傷性關節炎等并發癥。由于骨折類型及嚴重程度不一,為便于選擇治療方法和評定治療結果,不少學者曾對這種骨折進行分類,其中以Frykman的分類法比較細致而合理,他將橈骨遠端(科雷)骨折分為關節外骨折和關節內骨折,共8型:
Ⅰ型:關節外骨折,無尺骨遠端骨折。
Ⅱ型:關節外骨折,合并尺骨遠端骨折。
Ⅲ型:關節內骨折波及橈腕關節,但無尺骨遠端骨折。
Ⅳ型:關節內骨折波及橈腕關節,合并尺骨遠端骨折。
Ⅴ型:關節內骨折波及下尺橈關節,但無尺骨遠端骨折。
Ⅵ型:關節內骨折波及下尺橈關節,合并尺骨遠端骨折。
Ⅶ型:關節內骨折波及橈腕關節和下尺橈關節,但無尺骨遠端骨折。
Ⅷ型:關節內骨折波及橈腕關節和下尺橈關節,合并尺骨遠端骨折。
關節內骨折比關節外骨折不穩定,關節內骨折合并下尺橈關節損傷時就更為不穩定。這種分類法既能反映骨折類型和嚴重程度,又有助于選擇合理的治療方法。
骨外固定治療橈骨遠端骨折,不是代替傳統的閉合復位和石膏固定,而主要是對固定方法的一種補充。對于大多數橈骨遠端骨折,閉合復位和石膏固定仍是有效的治療方法。但一些不穩定的粉碎骨折很易在石膏內再度錯位,遺留畸形和功能障礙。為防止骨折再度錯位,Bohler于1927年首次在掌骨和前臂橫穿克氏針,復位后將鋼針固定在石膏型內。其后,許多改良的方法被相繼應用,隨著外固定器和穿針技術的改進,并發癥的發生率也逐漸降低,骨外固定已成為治療橈骨遠端不穩定性骨折的主要手段。
6 適應癥
橈骨下端骨折外固定適用于:
1.橈骨遠端關節內骨折(FrykmanⅢ~Ⅷ型)伴有向背側成角>20°和(或)有10mm短縮,這是骨外固定首選的適應證。
2.采用手法復位和石膏固定后再度移位,向背側成角>10°,或橈骨短縮5mm中度至嚴重粉碎的關節內骨折。復位和石膏固定后再度移位,提示為不穩定性骨折,需要骨外固定。
3.雙側科雷骨折。因采用外固定器固定,置腕關節于中立位,雙手可從事自我照料的一些日常生活需要。
4.粉碎型史密斯關節內骨折(Ⅱ和Ⅲ型)或復合型骨折(Ⅰ、Ⅱ型或Ⅱ、Ⅲ型)。
5.開放性橈骨遠端骨折,尤其是伴有軟組織缺損者。
一般而言,老年人的橈骨遠端骨折,骨外固定的適應證是相對的,采用閉合復位和石膏固定及早期練習手的功能,常是病人愿意接受的治療方法,病人能愉快接受殘留的畸形和腕部力量減弱而不要求進一步的治療。
7 麻醉和體位
采用臂叢麻醉、腋下Bier阻滯麻醉或局部麻醉,病人取平臥位。
8 手術步驟
8.1 1.穿針
選用2.5~3mm直徑克氏針或螺紋針。遠端穿針部位選擇在第2掌骨和(或)第3掌骨基底部,在選定的部位推開伸肌腱與背側骨間肌,直接經皮穿針或切開分離軟組織至骨,通過套管穿針,第2掌骨呈水平進針,第3掌骨穿針要與前1針呈60°~90°。如兩針都穿在第2掌骨,亦要求呈一定的夾角,垂直平行穿針則需對針的前段加預應力。近端兩根針應力求與遠端2根針平行,但也須呈夾角穿放。對合并有遠端尺橈關節損傷不穩定者,復位后為維持關節面的平整,可用1根細克氏針同時穿過尺橈骨遠端。
8.2 2.復位與安放外固定器
用3~5kg牽伸力持續牽引10min,結合手法進行骨折整復。在維持復位的狀態下,由助手組裝外固定器固定腕關節于平伸位。手術操作宜在X線電視監視下進行,最后攝腕關節正側位片,以檢查骨折對位對線情況及鋼針穿放位置。如骨折對位不穩定,可將腕關節置于輕度掌屈位(圖3.3.5-2)。禁用外固定器進行骨折整復,否則將使固定針承受很大的應力,造成針道松動和增加針道感染的機會。
9 術后處理
除骨外固定的一般護理外,術后應盡早開始手指、肘及肩關節的功能鍛煉。10d后,再次復查X線片,以了解骨折有否再錯位。
下尺橈關節鋼針固定時間一般為3周,練習前臂旋轉活動時如有疼痛,則再將前臂用石膏固定。卸除外固定器的時間一般在術后4~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