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又稱社會群體。即人們在交往基礎上形成的共同性體。
3 群體的特征
群體具有以下特征:
(1)由一定數量的成員組成。
(2)由進行共同活動的需要而結成,成員在共同活動的過程中彼此進行交往、相互作用,并由此而產生了一系列諸如人際關系、暗示、從眾、模仿、輿論、社會知覺、氣氛、感染等社會心理現象。
(3)具有一定的組織結構,每個成員根據社會期望與自己的個性特點。充當一定的角色,如領導與被領導等,以推進群體進程。
(4)都有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行為規范,以此實現對群體成員的社會的監督、調節群體成員的社會行為,從而保證共同活動的協調一致。
(5)具有自己的奮斗目標,亦即群體成員對他們所要達到的共同活動結果的自覺映象。這種目標不是單一的,而是一種多水平多層次的目標系統,且以滿足群體社會需要為基礎的。
(6)具有一定的內聚力,這種內聚力是以情感為紐帶,基于價值目標的一致性而形成的,一致性愈高,內聚力也愈大。
4 群體的分類
對群體可從不同的角度來分類,如正式與非正式群體,參照群體與非參照群體等等。
5 群體與群眾的區別
群體與群眾不同,前者具有上述特征,后者則是偶然的聚集,只有共同的知覺對象。人群、人流、人海、人堆均屬于群眾的范圍。它與群眾雖不同,但在一定的條件下可相互轉化,群體中有些甚至迅速轉化為先進集體,經歷了由群眾--群體--集體的過程。群體是社會的細胞,對社會的控制是通過對群體的管理來實現的;人的個性一直是在群體的影響下形成的,人的社會化過程是通過各種群體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