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國家基本藥物
與鏈霉素有關的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信息
注:
1、表中備注欄標注“*”的為代表品。
2、表中代表劑型規格在備注欄中加注“△”的,該代表劑型規格及與其有明確差比價關系的相關規格的價格為臨時價格。
4 鏈霉素說明書
4.1 藥品名稱
鏈霉素
4.2 英文名稱
Streptomycin
4.3 鏈霉素的別名
Streptomycinum;Agristrep;Ampistrep;Streycin;Strepolin;Vetstrap
4.4 分類
4.5 劑型
注射劑:0.75g,1g,2g,5g。
4.6 鏈霉素的藥理作用
鏈霉鏈霉素是一種氨基糖苷類藥。其作用機制是作用于細菌體內的核糖體,抑制細菌蛋白質合成,并破壞細菌細胞膜的完整性。敏感菌具有氧依賴性抗生素跨膜轉運系統,鏈霉素可首先經被動擴散通過細胞外膜孔蛋白,然后經此轉運系統通過細胞膜進入細胞內,并不可逆地結合到分離的核糖體30S亞基上,導致A位的破壞,進而:
1.阻止氨酰tRNA在A位的正確定位,干擾功能性核糖體的組裝,抑制70S始動復合的形成;
2.誘導tRNA與mRNA密碼三聯體錯誤匹配,引起完整核糖體的30S亞基錯讀遺傳密碼,導致異常的、無功能的蛋白質合成;
3.阻礙終止因子與A位結合,使已合成的肽鏈不能釋放,并阻止70S完整核糖體解離;
4.阻礙多核糖體的解聚和組裝過程,造成細菌體內的核糖體耗竭。鏈霉素對結核桿菌有強大抗菌作用,其最低抑菌濃度(MIC)一般為0.5mg/L。非典型分枝桿菌對鏈霉素大多耐藥。鏈霉素對許多革蘭陰性桿菌如大腸桿菌、肺炎克雷白菌、腸桿菌屬、沙門菌屬、志賀菌屬、布魯菌屬、巴斯德桿菌屬、腦膜炎球菌和淋球菌等具有一定抗菌活性。鏈霉素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多數革蘭陽性球菌的抗菌活性差。在常用劑量時鏈霉素對腸球菌屬無抗菌作用。各組鏈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和厭氧菌對鏈霉素耐藥。
4.7 鏈霉素的藥代動力學
鏈霉鏈霉素口服不易吸收,肌內注射后吸收良好。肌注0.5g或1g,30min后血藥濃度達峰值,分別為15~20μg/ml或30~40μg/ml。有效血藥濃度約可維持12h。鏈霉素分布容積(Vd)為0.26L/kg。藥物吸收后主要分布于細胞外液,并可分布于除腦以外的所有器官、組織。鏈霉素可滲入膽汁、胸腔積液、腹腔積液、結核性膿腫和干酪樣組織,在尿液中濃度較高,在腦脊液和支氣管分泌液中的濃度較低。鏈霉素可透過胎盤組織,在臍帶血中達到的濃度與母體血中濃度相近。鏈霉素蛋白結合率為20%~30%。半衰期為2.4~2.7h,半衰期隨年齡增長而延長(在青年人為2~3h,在40歲以上為9h或更高);腎衰竭時半衰期可達50~110h。藥物在體內不代謝,約80%~90%經腎小球過濾,隨尿液在24h內排出;另有約1%從膽汁排出,此外也有極少量從乳汁、唾液和汗液中排出。血液透析可清除相當劑量的藥物。
4.8 鏈霉素的適應證
1.與其他抗結核藥物聯合用于治療結核分枝桿菌所致的各種結核病或其他分枝桿菌感染。
2.用于治療兔熱病(土拉菌病),或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用于治療鼠疫、腹股溝肉芽腫、布氏菌病、鼠咬熱。
3.與青霉素聯合用于預防或治療草綠色鏈球菌或腸球菌所致的心內膜炎。
4.9 鏈霉素的禁忌證
1.對鏈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類藥過敏者;
2.孕婦(尤其是妊娠前3個月內)。
4.10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藥過敏者可能對其他氨基糖苷類藥也過敏。
2.慎用:(1)脫水患者(脫水患者血藥濃度增高,可增加產生毒性反應的可能性);(2)第8對腦神經損害患者;(3)重癥肌無力或帕金森病患者;(4)腎功能損害患者;(5)兒童;(6)年老、體弱患者;(7)接受肌肉松弛藥治療患者。
3.藥物對檢驗值或診斷的影響:(1)少數患者用藥后可出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濃度及血清乳酸脫氫酶濃度的測定值升高;(2)血鈣、鎂、鉀、鈉濃度的測定值可能降低。
4.用藥前后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1)聽電圖測定(尤其對老年患者),用以檢測高頻聽力損害;(2)溫度刺激試驗,用以檢驗前庭毒性;(3)腎功能測定;(4)血藥濃度監測,如血藥峰濃度超過50μg/ml時,毒性反應的可能性會增加,對腎功能不全者,血藥峰濃度不宜超過20~25μg/ml。
4.11 鏈霉素的不良反應
1.主要損害前庭和耳蝸神經,前庭神經損害早而多見。發生率較高的癥狀為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脹滿感。
2.神經肌肉阻滯作用:鏈霉素有阻滯乙酰膽堿和絡合鈣離子的作用,可引起面部、口唇、四肢麻木,偶可引起呼吸抑制等。
3.過敏反應:以皮疹、藥物熱、嗜酸粒細胞增多癥狀較多,偶可引起血管神經性水腫、過敏性出血性紫癜、過敏性休克等。過敏性休克的發生率低于青霉素,但死亡率較高。
4.腎毒性:常與耳毒性同時出現,其損害程度隨藥物劑量和療程的增加而增多,主要損害近端腎小管,造成其上皮細胞退行性變和壞死,引起蛋白尿、管型尿、血尿、排尿次數減少或尿量減少,一般停藥后可恢復,嚴重時可發生氮質血癥、腎衰竭。
4.12 鏈霉素的用法用量
1.成人:(1)結核病:常與異煙肼或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應用,每天1.0g(以鏈霉素計,下同),分2次給藥,或每次0.75g,每天1次。如臨床情況許可,可改用間歇給藥,即每周給藥2~3次,每次1g。(2)抗菌:每次0.5g,每12小時1次,必要時可與其他抗菌藥物聯用。(3)細菌性心內膜炎:與青霉素G聯用,每次1g,每12小時1次,連續用藥1周;然后每次0.5g,每12小時1次,連續用藥1周。(4)腸球菌性心內膜炎:與青霉素G聯用,每次1g,每12小時1次,連續用藥2周;然后每次0.5g,每12小時1次,連續用藥4周。(5)土拉菌病:每次0.5~1.0g,每12小時1次,連續用藥7~14天。(6)鼠疫:每次0.5~1.0g,每12小時1次,連續用藥10天。
2.腎功能不全時劑量:給予首次飽和劑量后,應減量給藥。
3.老年人劑量:老年患者應使用較小劑量:(1)治療結核病,每次0.5~0.75g,每天1次,肌內注射;(2)治療細菌性心內膜炎,與青霉素G聯用,每次0.5g,每12小時1次,肌內注射,連續用藥2周。
4.兒童:(1)結核病:與其他抗結核藥聯用,每次20mg/kg,每天1次,每天最大劑量不超過1g。(2)其他感染:每天15~25mg/kg,分2次給藥。每天最大劑量不超過1g。
4.13 藥物相互作用
1.與青霉素類藥聯用對草綠色鏈球菌、腸球菌有協同抗菌作用。
2.與其他氨基糖苷類藥聯用(同用或先后連續局部或全身應有),可增加耳毒性、腎毒性以及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3.與頭孢菌素類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
4.與依他尼酸、呋塞米等強利尿藥同用可能增加耳毒性、腎毒性。
5.與神經肌肉阻滯藥同用可加重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呼吸抑制。
6.與多黏菌素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4.14 專家點評
鏈霉素在臨床應用已超過半個世紀,至今仍是一線抗結核藥。近年來由于耐藥結核菌菌株的增多,主要用于結核的初始階段。鏈霉素可單獨應用于兔熱病、療效良好、療程6天。與四環素聯合治療鼠疫為首選藥物。亦可作于布菌病,劑量為每天1~2g,并用四環素1次500mg,每天4次,連續3周或3周以上。鏈霉素每天1~2g,與青霉素聯合治療草綠色鏈球菌心內膜炎,連續4周,兩者有協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