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概述
烙法是把火針和烙器在火上加熱后,進行手術操作的一種治療方法。
烙法分兩種,一種是火針烙法,另一種是烙鐵烙法,其適應證與用法均不相同。
3 火針烙法
火針烙法古稱燔針淬刺,是指將針具燒紅后刺激患部的治療方法。分粗針與細針兩種,粗針用以刺膿,細針用以消散。細針應用時將針燒紅后對準患部速刺速出,目前對瘰疬之病偶而用之,至于其他外科疾病則很少應用,故這里僅介紹粗針烙法。
粗針形如細筷,由鐵或銅制成,長約18—210n,針頭尖細而圓,針柄較粗,或圓或方。
3.1 原理
火針烙法是借著灼烙的作用來代替開刀,從而達到膿腫潰破引流,并能防止出血的目的。
3.2 烙法的適應證
粗針烙法適用于附骨疽、流痰等肉厚膿深的陰證,膿熟未潰,或雖潰而瘡口過小,膿出不暢者。
3.3 用法
使用時將針頭蘸麻油在炭火或酒精燈上燒紅,在膿腔低處向上方斜人烙之,膿隨之流出。需要瘡口開大,可在拔針時向上一拖,取斜出方向;需要瘡口開小,可在拔針時取直出方向。一烙不透,可以再烙,烙后可插入藥線,使瘡口一時不致粘合,便于引流排膿。
3.4 注意事項
紅腫掀痛的陽毒小瘡,用之反增腫痛,加深潰爛;筋骨關節之處,用之恐焦筋灼骨,導致殘廢;胸肋、腰、腹等部位,不可深刺,否則易傷及內膜;頭面為諸陽之會,而且皮肉較薄,也應禁用。
4 烙鐵烙法
烙鐵古代用銀制品,現改用鐵或銅制品,其頭如半粒蠶豆大小,上有一柄,它主要利用器械燒灼病變處,既可以止血,又能燙治病根。目前以電灼器代替火烙。
4.1 原理
烙鐵烙法主要利用器械燒灼病變處,既可以止血,又能燙治病根。
4.2 烙法的適應證
4.3 用法
先在患處作局部浸潤麻醉后,用烙器燒赤烙之。如脈絡裂斷,可向出血點燒灼;如贅疣、息肉等,可用剪刀齊根剪除后再烙。
4.4 注意事項
使用時避免讓患者看見,以免引起精神緊張,發生暈厥。血瘤、巖腫等病,禁用烙灼。
5 烙法在中醫眼科的應用
烙法為眼科外治方法。用于“殘風潰弦瘡爛,濕熱久不愈”及胬肉攀睛割治后之根部,烙之則易愈且不復發。使用方法:使用時將烙燒熱適度,以細棉揩試后,烙患處三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