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穩定性心絞痛介入治療臨床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于2009年12月11日衛辦醫政發〔2009〕225號印發。
不穩定性心絞痛介入治療臨床路徑(2009年版)
一、不穩定性心絞痛介入治療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不穩定性心絞痛(ICD-10:I20.0/20.1/20.9)
行冠狀動脈內支架置入術(ICD-9-CM-3:36.06/36.07)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心血管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不穩定心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2007年)及2007年ACC/AHA與ESC相關指南
1.臨床發作特點:表現為運動或自發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緩解。
2.心電圖表現:胸痛發作時相鄰兩個或兩個以上導聯心電圖ST段壓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緩解后ST-T變化可恢復。
4.臨床類型:
(1)初發心絞痛:病程在1個月內新發生的心絞痛,可表現為自發性與勞力性發作并存,疼痛分級在III級以上。
(2)惡化勞力型心絞痛:既往有心絞痛史,近1個月內心絞痛惡化加重,發作次數頻繁,時間延長或痛閾降低(即加拿大勞力型心絞痛分級[CCS I-IV]至少增加1級,或至少達到III級)。
(3)靜息心絞痛:心絞痛發生在休息或安靜狀態,發作持續時間通常在20分鐘以上。
(4)梗死后心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發病24小時后至1個月內發生的心絞痛。
(5)變異型心絞痛:休息或一般活動時發生的心絞痛,發作時心電圖顯示ST段一過性抬高,多數患者可自行緩解,僅有少數可演變為心肌梗死。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及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心血管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不穩定心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診斷與治療指南》(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學分會,2007年)及2007年ACC/AHA與ESC相關指南
1.危險度分層:根據TIMI風險評分或患者心絞痛發作類型及嚴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續時間、心電圖和心肌損傷標記物測定結果,分為低、中、高危三個組別。
2.藥物治療:抗心肌缺血藥物、抗血小板藥物、抗凝藥物、調脂藥物。
3.冠脈血運重建治療:在強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中高危患者可優先選擇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或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CABG)。
(1)PCI:有下列情況時,可于2小時內緊急冠狀動脈造影,對于沒有嚴重合并疾病、冠狀動脈病變適合PCI者,實施PCI治療:①在強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靜息或小運動量時仍有反復的心絞痛或缺血發作;②心肌標志物升高(TNT 或TNI);③新出現的ST段明顯壓低;④心力衰竭癥狀或體征,新出現或惡化的二尖瓣返流;⑤血流動力學不穩定;⑥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無上述指征的中高危患者可于入院后12-48小時內進行早期有創治療。
(2)CABG:對于左主干病變、3支血管病變或累及前降支的2支血管病變,且伴有左室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者首選。
4.主動脈內球囊反搏術:在強化藥物治療后仍有心肌缺血復發,在完成冠狀動脈造影和血運重建前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患者,可應用主動脈內球囊反搏術。
5.保守治療:對于低危患者,可優先選擇保守治療,在強化藥物治療的基礎上,病情穩定后可進行負荷試驗檢查,擇期冠脈造影和血運重建治療。
(四)標準住院日為7-10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20.0/20.1/20.9不穩定性心絞痛疾病編碼。
2.除外心肌梗死、主動脈夾層、急性肺栓塞、急性心包炎等疾病。
3.如患有其他非心血管疾病,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檢查和治療),也不影響第一診斷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0-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清心肌損傷標記物、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
2.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可查:
(1)血氣分析、腦鈉肽、D-二聚體、血沉、C-反應蛋白或高敏C-反應蛋白;
(3)心肌缺血評估(低危、非急診血運重建患者)。
(七)選擇用藥
1.雙重抗血小板藥物:常規聯用阿司匹林+氯吡格雷。對擬行介入治療的中、高危患者,可考慮靜脈應用GPIIb/IIIa受體拮抗劑。
3.抗心肌缺血藥物:β受體阻滯劑、硝酸酯類、鈣離子拮抗劑等。
(1)β受體阻滯劑:無禁忌證者24小時內常規口服。
(2)硝酸酯類: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后靜脈滴注維持,病情穩定后可改為硝酸酯類藥物口服。
(3)鈣拮抗劑:對使用足量β受體阻滯劑后仍有缺血癥狀或高血壓者,如無禁忌可應用非二氫吡啶類鈣拮抗劑。
4.鎮靜止痛藥:硝酸甘油不能即刻緩解癥狀或出現急性肺充血時,可靜脈注射嗎啡。
6.調脂藥物:早期應用他汀類藥物。
7.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用于左心室收縮功能障礙或心力衰竭、高血壓,以及合并糖尿病者。如無低血壓等禁忌癥,應在24小時內口服。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8.其他藥物:伴隨疾病的治療藥物等。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0-7天(如需要進行手術)
2.手術方式:冠狀動脈造影+支架置入術。
3.手術內置物:冠狀動脈內支架。
4.術中用藥:抗血栓藥(肝素化,必要時可使用GPIIb/IIIa受體拮抗劑)、血管活性藥、抗心律失常藥等。
5.介入術后即刻需檢查項目:生命體征檢查、心電監測、心電圖、穿刺部位的檢查。
6.必要時,介入術后住重癥監護病房。
7.介入術后第1天需檢查項目: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心肌損傷標記物。必要時根據病情檢查:大便潛血、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超聲心動圖、胸片、血氣分析等。
(九)術后住院恢復3-5天,必須復查的檢查項目
1.觀察患者心肌缺血等不適癥狀,及時發現和處理并發癥。
2.繼續嚴密觀察穿刺部位出血、滲血情況。
(十)出院標準
1.生命體征平穩。
2.血流動力學穩定。
3.心肌缺血癥狀得到有效控制。
4.無其他需要繼續住院的并發癥。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2.等待二次PCI或擇期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3.病情危重。
4.出現嚴重并發癥。
二、不穩定性心絞痛介入治療臨床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不穩定性心絞痛(ICD-10:I20.0/20.1/20.9)
行冠狀動脈內支架置入術(ICD-9-CM-3:36.06/36.07)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7-14天
發病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到達急診科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 時間 | 到達急診科(0—10分鐘) | 到達急診科(0—30分鐘) | |||
| 主要診療活動 | □ 完成病史采集與體格檢查 □ 描記“18導聯”心電圖,評價初始18導聯心電圖 □ 明確診斷,立即口服阿斯匹林及氯吡格雷(有禁忌除外) □ 開始常規治療(參見不穩定性心絞痛診斷與常規治療) | □ 心血管內科專科醫師急會診 □ 迅速危險分層,評估盡早血運重建治療或保守治療的適應癥和禁忌癥 □ 確定急診冠脈造影及血運重建(直接PCI和急診CABG)治療方案 □ 對于在急診科未行早期有創治療者,盡快將患者轉入CCU繼續治療,再次評估早期血運重建的必要性及風險 |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重癥監護 □ 持續心電、血壓和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吸氧臨時醫囑: □ 描記“18導聯”心電圖,胸片 □ 血清心肌損傷標志物測定 □ 血常規+血型 □ 尿常規+鏡檢 □ 便常規+潛血 □ 血脂、血糖、肝腎功能、電解質 □ 凝血功能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建立靜脈通道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記24小時出入量 □ 臥床 □ 重癥監護(持續心電、血壓和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吸氧 □ 鎮靜止痛:嗎啡(酌情) □ 靜脈滴注硝酸甘油 | |||
| 主要護理工作 | □ 協助患者或其家屬完成急診掛號、交費和辦理“入院手續”等工作 □ 靜脈取血 |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 護士簽名 | |||||
| 醫師簽名 | |||||
| 時間 | 到達急診科(0—60分鐘) | 住院第1天(CCU) | |||
| 主要診療活動 | 對需要進行“急診冠造和血運重建”治療的高危患者: □ 向患者及家屬交待病情和治療措施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 行“急診冠造和血運重建”治療 □ 術前服用足量的抗血小板藥物(阿司匹林及氯吡咯雷) □ 術前水化(腎功能不全者) □ 維持合適的血壓、心率、心功能和重要臟器功能,能承受急診造影及血運重建 □ 完成常規術前醫囑(預防性抗菌素) □ 手術后將患者轉入CCU或外科恢復室繼續治療 | □ 監測血壓、心率、尿量、呼吸、藥物反應等情況 □ 觀察穿刺點及周圍情況;觀察有無心電圖變化;檢查有無血色素下降及心肌損傷標志物升高 □ 上級醫師查房:危險性分層,監護強度和治療效果評估,制訂下一步診療方案 □ 完成病歷及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不穩定性心絞痛常規藥物治療 □ 預防手術并發癥 □ 預防感染(必要時) □ 對于在急診科未行早期有創治療者,再次危險分層,評價手術必要性及風險,對于中、高危患者應在入院后12-48小時內完成冠脈造影和血運重建 |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臥床 □ 重癥監護(持續心電、血壓和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吸氧 □ 記24小時出入量 □ 鎮靜止痛:嗎啡(酌情) □ 靜脈滴注硝酸甘油 □ 急診血運重建治療臨時醫囑: □ 備皮 □ 造影劑皮試 □ 術前鎮靜 □ 預防性抗感染 □ 足量使用抗血小板藥物(阿斯匹林+氯吡格雷) | 長期醫囑: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吸氧 □ 病危通知 □ 臥床或床旁活動 □ 流食或半流食 □ 重癥監護(持續心電、血壓和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保持大便通暢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如無禁忌癥:低血壓、肺淤血或LVEF≤0.40、高血壓或糖尿病者,應在24小時內口服。不能耐受者可選用ARB治療) □ 硝酸酯類藥物 □ 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術后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 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動態監測心肌損傷標志物 □ 床旁胸片、 □ 床旁超聲心動圖 | |||
| 主要護理工作 |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特級護理 | □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并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 | |||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 護士簽名 | |||||
| 醫師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2天(CCU) | 住院第3天 (CCU) | ||||
| 主要診療工作 | □ 繼續重癥監護 □ 觀察穿刺點及周圍情況 □ 觀察有無心電圖變化 □ 監測有無血色素下降及心肌損傷標志物升高 □ 上級醫師查房:評估治療效果,修訂診療方案 □ 完成病歷、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繼續不穩定性心絞痛常規藥物治療 □ 對于保守治療患者,隨時評價進行急診血運重建的必要性,并強化抗心肌缺血藥物治療 | □ 繼續重癥監護 □ 心電監測 □ 上級醫師查房:評價心功能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和病程記錄 □ 繼續和調整藥物治療 □ 確定患者是否可以轉出CCU □ 對于低危患者在觀察期間未再發生心絞痛、心電圖也無缺血改變,無左心衰竭的臨床證據,留院觀察家2-24小時其間未發現心肌損傷標志物升高,可留院觀察24-48小時后出院。 □ 轉出者完成轉科記錄 |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臥床 □ 床旁活動 □ 半流食或低鹽低脂普食 □ 持續心電、血壓和血氧飽和度監測等 □ 保持大便通暢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硝酸酯類藥物 □ 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術后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心肌損傷標志物 | 長期醫囑: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或特級護理 □ 臥床 □ 床旁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保持大便通暢 □ β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硝酸酯類藥物 □ 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術后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心肌損傷標志物 | ||||
| 主要護理工作 | □ 配合急救和診療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患者恢復期的康復和鍛煉 □ 配合穩定患者由CCU轉至普通病房 | □ 配合醫療工作 □ 生活與心理護理 □ 配合康復和二級預防宣教 □ 如果患者可以轉出CCU:辦理轉出CCU事項 □ 如果患者不能轉出CCU:記錄原因 | ||||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 護士簽名 | ||||||
| 醫師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4-6天(普通病房第1-3天) | 住院第7-9天(普通病房第2-5天) | 住院第8-14天(出院日) | |||
| 主要診療工作 | □ 上級醫師查房:心功能和治療效果評估 □ 確定下一步治療方案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完成“轉科記錄”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血運重建術(PCI或CABG)患者術后治療 □ 預防手術并發癥 | □ 上級醫師查房與診療評估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預防并發癥 □ 再次血運重建治療評估,包括PCI、CABG □ 完成擇期PCI □ 心功能再評價 □ 治療效果、預后和出院評估 □ 確定患者是否可以出院 □ 康復和宣教 |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項,預約復診日期 □ 將“出院總結”交給患者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請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 □ 二級預防的方案 |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床旁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β受體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口服硝酸酯類藥物 □ 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用 □ 術后應用低分子肝素2-8天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 | 長期醫囑: □ 不穩定性心絞痛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室內或室外活動 □ 低鹽低脂普食 □ β受體阻滯劑(無禁忌證者常規使用) □ ACEI或ARB治療(酌情) □ 口服硝酸酯類藥物 □ 阿司匹林+氯吡格雷聯合應用 □ 調脂治療:他汀類藥物 □ 鈣拮抗劑(酌情)臨時醫囑: □ 心電圖 □ 心臟超聲 □ 胸片 □ 肝腎功能、電解質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凝血功能 | 出院醫囑: □ 低鹽低脂飲食、適當運動、改善生活方式(戒煙) □ 控制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等危險因素 □ 出院帶藥(根據情況):他汀類藥物、抗血小板藥物、β阻滯劑、ACEI、鈣拮抗劑等 □ 定期復查 | |||
| 主要護理工作 | □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并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 □ 二級預防教育 | □ 疾病恢復期心理與生活護理 □ 根據患者病情和危險性分層,指導并監督患者恢復期的治療與活動 □ 二級預防教育 □ 出院準備指導 |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項 □ 出院指導 | |||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 護士簽名 | ||||||
| 醫師簽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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