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科詞條:病脈 (修訂于2009-1-6 15:58:02)
- 病脈
病脈 反映疾病的脈象。與平脈、正常脈相對。《素問·三部九候論》:“必先知經脈,然后知病脈,真臟脈見者勝死。” 作者:
- 病脈
痛。上魚際 病脈。脈經。脈入魚際者遺尿。脈出魚際者。逆氣喘息。 外內久新病。脈經。脈淺滑堅者。病在外。脈小實而堅者。病在內。脈小弱而澀者。謂之久病。脈浮滑而疾者。謂 之新病。六病脈。脈經弦緊滑澀浮沉。此六脈為殘賊。能為諸經作病。
- 主諸病脈
- 濕病脈證第二
上可知。故曰 者。言病之已成也。此發汗而病不理之變動又如此。全條總言寒濕病之常變。亦之正病也。 八條 病有炙瘡。難治。 炙瘡之人。先受外火。次傷膿血。液愈熱愈干。故難治也。 九條 脈經曰。病。其脈伏堅。直上下行
- 瘧病脈證并治第四
之謂。) 此謂瘧邪之在下焦血分者也。病瘧之人。假如以月之初一日發。月之初一。為逐漸生明之候。是其邪在陽 分矣。至十五則將生魄而屬陰矣。陽分之病氣。滿而將移。則陰分之平氣。更而用事。此二十四氣中之一氣 為病。氣盡則邪無所憑。而所承之治氣。又格
- [卷十三臟腑總論]五臟病脈
肝病脈。來實而益滑。如循長竿。心病脈。來累累連屬。其中微曲。脾病脈。來實滿稍 數。 《普濟方》 明·永樂四年 朱梓 公元1406年
- 平雜病脈第二
自愈。 短而數,心痛心煩。 弦而緊,脅病,臟傷,有瘀血。 沉而滑,為下重,亦為背膂痛。 脈來細而滑,按之能虛,因急持直者僵仆,從高墮下,病在內。 微浮,秋吉,冬成病。 微數,雖甚不成病,不可勞。 浮滑疾緊者,以合百病,久易愈
- 辨少陰病脈證并治
281.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282.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 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283.病患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
- 辨少陽病脈證并治
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267.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268.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睡,目合則汗。 269.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 辨霍亂病脈證并治
382.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此名霍亂。 383.問曰∶病發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霍亂自吐下,又利止,復 更發熱也。 384.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
- 瘧病脈證并治第四
,以水八升,先煮蜀漆、麻黃,去上沫,得六升內諸藥,煮取三升,溫眼一升,若吐,則勿更服。 柴胡去半夏加栝蔞湯 治瘧病發渴者,亦治勞瘧。 柴胡八兩 人參三兩 黃芩三兩 甘草三兩 栝蔞根四兩 生姜二兩大棗十二枚 右七昧,以水
- 高血壓病脈診研究進展
提。高血壓病脈診的研究,已從傳統主觀形態感知的描述,逐漸走向科技含量較高的客觀實證的展示。通過對高血壓病脈診的客觀化研究,不僅有利于揭示高血壓病脈形成機制,也有利于探討該病當前存在的與之相關組織器官的病理現狀,還可為臨床高血壓病的辨證施治
- [卷二]辨合病并病脈證并治篇
為某經之病。若兩經、三經 ,陰陽混淆,不可以一經名者;或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不歸并一經 者,則名曰合病。或二經、三經同病,其后歸并一經自病者,則名曰并病。論中所著 合病、并病,雖單舉陽經,未及陰經,然陽經既有合病、并病,則陰經
- [卷之九]辯少陰病脈證并治法
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里。不可發汗。(此條乃陽邪傳入少陰之證。夫曰少陰病者。此承首條但欲寐。而申言治 法之不可誤也。診其脈于細沉之中帶數。可見熱邪雖伏而終不可掩。乃熱入于里之征也。里指胃府而言。仲景云三陰經 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而已。病熱
- [卷二]辨可汗病脈證篇
發而后出,故汗多亡津 液,而陽亦隨之俱亡也。 @@@ 凡服湯發汗,中病即止,不必盡劑也。 【注】 服湯發汗,汗出病解,便可止再服,不必定然盡劑。 【集注】 程應旄曰:中病即止,亦麻黃、桂枝互舉之詞,示撙節于「中」字,所以嚴不中之禁 也。
- [卷九]辨合病并病脈證并治篇
為某經之病。若兩經、三經,陰陽混淆,不可以 一經名者;或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不歸并一經者,則名曰合病。或二經、三經同病,其后 歸并一經自病者,則名曰并病。論中所著合病、并病,雖單舉陽經,未及陰經,然陽經既有合病、并病,則陰
- 血痹虛勞病脈證并治第六
龍骨三兩 右四味,杵為散,灑服半錢匕,日三服,不知,稍增之。 男子平人,脈虛弱細微者,善盜汗也。 人年五六十,其病脈大者,痹俠背行,若腸鳴、馬刀、俠癭者,皆為勞得之。 脈沉小遲,名脫氣,其人疾行則喘喝,手足逆寒,腹滿,甚則溏泄,食不
- 血痹虛勞病脈證治第六
淋者。皆血也。血不繼。則名為枯。是枯之為病。其機雖發于心肺。而病實成于下焦血分者 也。然則勞為男子之氣病。枯為女子之血病。其初癥各不相蒙。故言勞而每冠以男子者此也。至于枯之為 病。發于心肺之不能上提。而陰血下脫。久則又以陰脫之故。而陽氣益虛
- 辨不可下病脈證并治第二十
太陽與少陽合病者,心下鞕,頸項強而眩者,不可下。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病欲吐者,不可下。 太陽病,有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 病發于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于陰,而反
- 水氣病脈證并治第十四
得諸沉,當責有水,身體腫重。水病脈出者死。 夫水病人,目下有臥蠶,面目鮮澤,脈伏,其人消渴。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脈沉絕者,有水,可下之。 問曰:病下利后,渴飲水,小便不利,腹滿因腫者,何也?答曰:此法當病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自當愈
- [卷一]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上
變。皆壞病 也。故治之之法。即下文誤汗誤吐誤下誤燒針諸條。是也。 案壞。成氏讀為古壞切。云為醫所壞病也。乃似于義不穩。有太陽病為醫所壞。轉為少陽。為陽明者。 則不得謂之為壞病也。巢源云。或已發汗吐下。而病證不解。邪熱留于腑臟。致令病候多變。
- [卷五]辨太陰病脈證并治
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原注】下利 者。先煎芍藥三沸○成本。無下利云云九字注文。) 〔程〕前條之行大黃芍藥者。以其病為太陽誤下之病。自有浮脈驗之。非太陰為病也。若太陰自家為病。 則
- [卷五]辨少陰病脈證并治
。治伏氣之病。謂非時有暴寒中人。伏氣于少陰經。始不覺病。旬月乃發。脈 便微弱。法先咽痛。似傷寒。非咽痹之病。次必下利。始用半夏桂枝甘草湯主之。次四逆散主之。此病只二日 便瘥。古方謂之腎傷寒也。 即本方作湯。入生姜四片煎服。 少陰病。下利。白
- 辨上焦病脈證并治第六
升。先煮五味。取一升。去滓內蝮蛇。攪調分溫服。血動為病。陽盛則身熱。陰盛則身冷。身冷者 易治。身熱者難治。病患九竅失血。身熱不解。脈滑數者。不可治。傷寒熱客于膀胱。遂致血泄。此為病解也。病患吐 紅。腥臭不可近。其脈洪大。若頭眩者。為難治。血
- [卷十一]水病脈證第七十
病哉。故予之治, 此必察其果系實邪,則直清陽明,除之極易。凡屬虛勞內損者,多從溫補脾腎而愈, 俱得復元。或臨證之際,有虛實未明,疑似難決者,則寧先以治不足之法,探治有 余。若果未投而病反加甚,是不宜補也。不妨易轍,自無大害。倘藥未及病而病
- [卷五]火病脈證第四十九
病熱有火,洪數可醫。沉微無火,無根者危。 病熱而有火證,是火病也。火則脈應洪數。脈證相宜,故可醫治。若得沉微之 陰脈,是無火矣。無火而仍病熱,則知為無根之陽。虛見熱象也,故主危殆。 《醫燈續焰》 清 潘楫 公元1644-1
- 辨臟腑病脈陰陽大法第八
脈何以知臟腑之病也?然:數者,腑也;遲者,臟也。數即有熱,遲即生寒。諸陽為熱,諸陰為寒。故別知臟腑之病也。 脈來浮大者,此為肺脈也。脈來沉滑,堅如石,腎脈也。脈來如弓弦者,肝脈也。脈來疾去遲,心脈也。脈來當見而不見為病。病有淺深,但當知
- [卷一]五臟病脈
也。) 肺脈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肺病。(不上不下,澀之象也。如循雞羽,浮之象也。毛多 胃少,肺金之病將見也。) 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引葛者,牽連引蔓之象也。按之益堅,則石多胃少,腎病將見也。) 《診家正眼》 明
- [卷一]風寒營衛同病脈證
而無少陰證,營衛同病大青龍。 【注】中風謂風傷衛之病也。頭疼發熱,惡風惡寒,干嘔,中風之證也。浮緊,寒傷 營之脈也。身疼痛,寒傷營之證也。今以中風之病而得傷寒之脈與證,更兼不汗出之表 實、內熱之煩躁也。傷寒,謂寒傷營之病也。 身重不痛,乍
- [卷之一]五臟傳變病脈
胃少,曰肺病;但澀,無胃氣,曰死; 秋見洪,為夏病;洪甚,為今病。冬腎脈,沉多胃少,曰腎病;但沉,無胃氣,曰死;冬見 濡,為長夏病,濡甚,為今病。 長夏脾脈,濡多胃少,曰脾病;但濡,無胃氣,曰死;長夏 見弦脈,為春病;弦甚,為今病。 又如春
- [卷一]陽明熱病脈證
深,表里俱熱,為陽明經熱 病也。白虎熱陽明,謂白虎湯主治陽明熱病也。脈長洪,謂陽明之熱脈也。煩躁口渴,引 飲汗出身熱,不惡寒反惡熱,皆謂陽明經熱病之證也。用白虎湯解陽明表里俱熱也。陽 明未罷,又傳少陽,亦陽明熱病也。合柴,謂白虎合小柴胡湯
- 藏府經絡先后病脈證第一
病有急當救里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里;后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師曰:五藏病各有所*得者愈,五藏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病
- [卷四]平雜病脈第二
遁尸。 洪大者,傷寒熱病。 浮洪大者,傷寒。秋吉,春成病。 浮而滑者,宿食。 浮滑而疾者,食不消,脾不磨。 短疾而滑,酒病。 浮而細滑,傷飲。 遲而澀,中寒,有結。 快而緊,積聚,有擊痛。 弦急,疝瘕,小腹痛,又為癖病。(一作痹病) 遲而滑
- [卷上]定四肢病脈
四肢俱冷脈洪時。病死須知不用疑。忽見遍身如火熱。脈沉強冷得生稀。見傷寒四肢俱冷。其脈沉細順也。陰病之 脈洪大者。即是陰陽相反。而有此候。難治。其身如火。頭痛燥渴。脈洪大者順也。其老者伏沉。小者陽中見陰者難治。 此乃反脈也。
- 辨少陰病脈證并治第十一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病人脈陰陽俱緊,反
- [卷之四]三陽合病脈證治
三陽有合病,三陰無合病。所謂三陽合者,有太陽陽明,有少陽陽明。自太陽傳至陽明 ,頭疼腰痛者,太陽也;肌熱目痛鼻干者,陽明也。尚惡寒,脈必浮大而長。浮者,太陽脈 也;長者,陽明脈也,當隨證調之。本太陽證,因發汗多則譫語,屬陽明,故有
- [卷下]診婦人病脈生死訣
堅牢者兇。寸口脈沉微。附骨不絕者生。澀 疾不調者死。 婦人已產。脈沉小實者吉。浮虛者兇。 婦人產后熱病。脈細四肢暖者生。脈大四肢冷者死。 治蓐脈緩滑沉小細者生。實大弦急堅牢者死。 《察病指南》 宋 施桂堂 公元960年—1279年
- [卷二]辨痙濕暍病脈證并治篇
病,固皆統屬太陽,然痙、濕、暍三種,雖與傷寒形證相似,但其為病傳變不同,故 曰:宜應別論也。 【集注】 方有執曰:痙、濕、暍三者,皆風寒之變證。既成變證,則當別為立論。然自風寒變 來,本屬太陽,猶有風寒涉似之疑,須當并為辨論。 @@@ 病
- [卷之七]辯少陽病脈證并治法
(此系仲景原文)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此少陽經病熱之綱也。少陽者。膽經也。其脈起于目銳。靈樞經云。足少陽之正 上挾咽。出頤頷中。又曰。是動。則病口苦。苦者。膽之味。苦味從火化。咽又為膽之使。故膽熱則口苦。而并咽亦干 也。眩
- [卷一]痙濕病脈證第二
也。有伏病。有正病。有變病。何謂伏病。經云、凡病傷寒而 成熱者。先夏至為病溫。后夏至為病暑。是病伏于冬時。愈郁而愈熱。與溫病同例也。 何謂正病。經云、熱氣大來。火之勝也。又云、火熱受邪。心病生焉。言夏時酷暑炎熱。 人感之而為暑病。病在心也。
- >>點此查看更多文獻
與“病脈“有關的文獻報道
特別提示:本文內容為開放式編輯模式,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后再引用。對于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

聯系 編輯QQ群:8511895 (不接受疾病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