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關于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的開放分類,共收錄詞條4個(含子類)。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的定義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是指惡性腫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所涵蓋的應用范圍包括:實體腫瘤經皮影像(超聲、CT、MRI等)引導下放射性粒子植入、經內鏡(包括腹腔鏡、胸腔鏡、自然管道內鏡等)放射性粒子植入、空腔臟器粒子支架置入、手術直視下放射性粒子植入。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適應證應用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療技術應當符合腫瘤臨床分期的診斷指標,包括:(1)局部晚期腫瘤已失去手術機會(前列腺癌除外)。(2)腫瘤最大徑≤7cm。(3)手術后、放療后腫瘤復發或轉移,腫瘤轉移灶數目≤5個,單個轉移灶直徑≤5cm。(4)患者一般身體狀況卡氏評分70分以上。(5)擬經皮穿刺者有進針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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