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關于七方的開放分類,共收錄詞條8個(含子類)。
七方指七類方劑。即大方、小方、急方、緩方、奇方、偶方、復方(重方)。方劑的分類最早見于《內經》。《黃帝內經素問·至真要大論》:“治有緩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至金代成無己《傷寒明理論》才將其總結為七方。
七方說明處方立法,應按照病情緩急,病位上下,適當配伍藥物,并斟酌劑量等,作為制方依據,逐漸演變而成七方。即大、小方,緩、急方;奇、偶方或復方。一般指處方中藥味多或量大者為大方,反之為小方;用藥和緩,或長期服用的方劑為緩方,反之為急方,單味藥或奇數藥的為奇方,反之為偶方;數方組合的方劑為復方。
分類關系樹
七方類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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